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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开封知府滕元发(下) 已阅:2440 / 回复:0(楼主)

滕元发爱打球
结果呢?滕元发喝得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了,瞧见大表哥读书,作了一个揖,问道:“读的是啥书?”范仲淹说:“《汉书》。”滕元发捋起袖子喊道:“《汉书》里有个汉高祖吧?汉高祖大字都不识几个,人家却当上了皇帝,你说读书有啥用?”范仲淹张口结舌,答不上来,只能报以微笑,看着滕元发大摇大摆地离开书房。
书接上回,继续聊滕元发。
今天我们要聊的,主要是滕元发年轻时的趣事,是他担任开封知府之前的轶闻。
上回不是说吗?滕元发十几岁就跟着范仲淹学习。范仲淹在苏州当知府,滕元发自然也搬到苏州府衙里生活,成了“机关大院”的少年。
范仲淹是表哥,滕元发是表弟,年龄相差三十多,但辈分在同一个台阶上站着,所以滕元发就有点儿不大服从范仲淹的管束。
据范仲淹后人范公偁《过庭录》记载,滕元发少年时顽劣不堪,生活放纵,同学们专心读书,他逃课,去外面骑马。有一回,他试图驯服一匹劣马,马一尥蹶子,把他摔了个大背跨,差点儿摔骨折。范仲淹狠狠训了他一顿,但他不听,顽劣如故。
《过庭录》又记载,滕元发爱打球,打那种步打球球,小甜瓜大小,硬木制作,用一根曲棍去打,跟打高尔夫似的。“文正怒,命取球,令小吏直面以铁槌碎之。球为铁所击起,中小吏之额。小吏护痛间,滕在旁拱手微言曰:‘快哉!’文正亦忧之。”范仲淹很生气,命令滕元发把球交出来,当着他的面,让衙役用铁锤把球砸碎。铁锤砸到木球上,木球竟然没碎,直接弹了起来,正弹在衙役额头上。衙役抱着脑袋喊疼,滕元发在旁边幸灾乐祸,嘴里嘟囔道:“哼,真痛快!”范仲淹长叹一声,拿这小子没办法。
滕元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玩伴,名叫郑獬,字毅夫,多年以后,此人也当上了开封知府,但没当多久就被王安石赶跑了。话说郑獬年轻时,跟滕元发臭味相同,滕元发爱吃肉,郑獬爱喝酒,两人在一块儿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跟梁山好汉似的,江湖人称“滕屠郑沽”。
据宋人笔记《梁溪漫志》记载,滕元发受不了范仲淹的管束,自己跑到寺庙里跟和尚们同吃同住。和尚吃素,不喝酒,滕元发馋坏了,有一天晚上,趁方丈外出,竟然把方丈养的一条大狗给宰了,煮了一大锅狗肉,狠狠地吃了个饱。方丈回来,当然不答应,去官府报案,要治滕元发的罪。滕元发满不在乎,写下一篇短小精悍、文采飞扬的文章:
僧既无状,犬诚可偷。辍蓝宫之夜吠,充绛帐之晨馐。抟饭引来,犹掉续貂之尾;素绹牵去,难回顾兔之头。
你这大和尚不跟我讲情面,活该我偷你的狗。你能养狗,我就能吃狗,你养狗是为了看家,我吃狗是为了解馋。你用饭食喂狗,狗朝你摇尾巴;我把狗牵走,狗吓得一步一回头。
方丈见到这篇赋,“大笑,置不问”。开怀大笑,去官府撤案,不再追究滕元发的责任。
《梁溪漫志》的作者费衮认为,方丈之所以不再追究责任,是被滕元发的文采折服了。不过我觉得,也许这和尚打听了滕元发的底细,发现他是知府大人的亲戚,不敢再追究而已。
另一部宋人笔记《避暑录话》记载:
一日,伺其出,先坐书室中,荧然一灯,取《汉书》默读,意将以愧之。有顷,达道自外至,已大醉,见公长揖曰:读何书?公曰:《汉书》。即举手攘袂曰:高帝何如人也?公微笑徐引去。
为了让滕元发痛改前非,把精力用到学习上,范仲淹走到书房里,拿起《汉书》来读。范仲淹心想:我中了进士,当了大官,如今还这么用功读书,你见我这个样子,难道还不羞愧吗?
身为文官,更像武将
上述故事说明,滕元发天资聪明,反应很快,也说明他年轻时真的讨厌学习。
因为他讨厌学习,所以成绩好不到哪里去。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滕元发来开封考进士,策论写得很好,诗词却不合格律。你想啊,他那么贪玩,怎么有工夫去背诵诗韵呢?怎么有耐心去掌握平仄呢?怎么能写出合乎规范的律诗呢?那一年进士考试的主考官是宋祁,咱们豫东平原上长大的才子,中过状元(本来考中了状元,但因为名次排在了哥哥宋庠前面,当政者认为不合适,让他哥当状元,把他排在第十名),非常欣赏滕元发的才气,将滕元发定为第三名,也就是戏曲里常说的“探花”。卷子递到宋仁宗那里,仁宗皇帝一瞧,这个考生的诗词明明不合格律嘛!撤销他的进士资格!于是滕元发名落孙山,灰头土脸地回去了。
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来开封考进士,由于平日专心学习,知识掌握得牢固,顺利通过考试。小表侄考上了,自己这个表叔却落榜了,滕元发终于感到羞愧,痛改前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苦苦复习,以待再战。
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滕元发和他那个狐朋狗友郑獬郑毅夫联袂参加进士考试。宋仁宗亲自出题,让写一首《律听军声诗》,这回滕元发写得精彩绝伦,不但意境高远,而且格律规范,这回他真的考中了探花。
中了进士,做了官,滕元发的天性仍然没变,骨子里还是那个放荡不羁的少年。在官场上,他天不怕地不怕,直言不讳,屡出狂言。有一年,他和王安石在开封共同主持科举考试,将一份他认为比较出色的考卷排在高等。王安石的意见跟他不一样,认为那份考卷并不理想,怀疑滕元发徇私舞弊,收受了考生的贿赂。滕元发气急,在王安石面前赌咒发誓:“苟有意卖公者,令甫老母下世!”我要是徇私舞弊,就让我妈去死!
读者诸君一定要明白,那可是宋朝,是极为重视孝道的时代,拿母亲的性命赌咒发誓,说好听点儿叫口不择言,说难听点儿就是大逆不道。所以王安石赶紧劝他:“公何不恺悌?凡事须权轻重,岂可以太夫人为咒也?”你怎能这样不孝呢?什么事都要权衡轻重,怎么能因为这一点点小事,就拿自己的亲娘起誓呢?你傻啊你!
如果非要把滕元发比作一个人的话,我觉得他很像南宋豪放派词人的代表人物辛弃疾。
辛弃疾天生异相,黄头发,绿眼珠,身材魁梧,气壮如虎,二十几岁在山东老家招兵买马,反出金国(当时山东是金国地盘),投奔大宋,带着几十个随从,敢在几万金兵组成的战阵中杀进杀出。中年后在南宋做提刑,相当于公安厅长,亲自带队冲入深山老林,与私盐贩子和走私茶叶的反抗军血战几十次,立下赫赫战功。
滕元发同样天生异相,比普通人高出两头,少年学骑马,中年学战阵,不但箭术高超,而且能在马上将一条几十斤重的大枪舞动如飞。他在河北定州当知州时,虽然是文官,却担当起武将的责任,将定州百姓训练得全民皆兵,时刻提防辽国兵马来袭,为边防安全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作者:松桃滕 (2018/6/27 22:21:02)   回复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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