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罗姓高级领导人--罗豪才副主席

    中华罗氏网 2009年3月4日 罗玉艳


罗豪才副主席
罗豪才(1934.3-——),福建省安溪县人。中国致公党主席、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教授。
1951年4月在新加坡被英殖民当局监禁。1952年7月被释放回国。同年入广东省广州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195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0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1984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1985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86年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北京市华侨联合会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92年任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1993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第八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1995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6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7年任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8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9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0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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