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mahan 1924年7日,广州商团召开了有108埠商团代表参加的广东省商团代表会议,制订《广州商团联合章程》,成立联防总部,由陈廉伯任总长,邓介石、陈恭受任副总长,这实际上是广东商团军的司令部。 5月,商团以100万元向南利(丹麦)商行订购了4850杆步枪、660枝左轮及一批子弹,合共1129箱。(有资料说是8月10日,陈廉伯募集百万巨资,委托香港南利洋行前往西欧购买了妥德制枪械万余枝,手提机关枪42挺,大炮2门,这批械枪的价值约100万元。时间上应太晚。)据据孙中山政府称,这批军火共有枪械9000余杆,其中有机关枪40挺,子弹300余万发。 「商团」的幕后支持者之一是英国汇丰银行。接替斯蒂芬的汇丰银行新总裁巴罗、副总裁罗斯(D.M. Ross)及广州分行新任经理德寇西均是武器走私计划的积极参与者,这一时期汇丰银行的档案显示,当时汇丰银行广州分行与汇丰银行总部就商团走私军火一事频繁的进行着书信往来。在1924年6月23日的一封广州分行经理德寇西致汇丰银行总裁巴罗的信中,德寇西写到,为了应付海关的检查,供应军火的山打洋行已经与陈廉伯作出安排,即准备两份货物报关清单,其中一份清单标明进口货物为军火,而另一份则标成「机器」。届时将视情况而定来选择使用那张清单报关。 在「哈佛」号载着这批军火来广州途中,还发生了一件重大事件。6月19日 晚,安南总督梅兰于广州维多利亚大旅馆被刺,广州公使团就此照会广州政府,要求制止反对外国人的活动。加拉罕一面「电慰孙中山和廖仲恺」,一面指示鲍罗廷充分利用广州反对沙面「新警律」事件,扭转国民党「在反帝鼓动宣传方面做得太少」的局面。 7月11日,英国政府从英国陆军部一份情报中得悉此事。该情报说:「据非常可靠的情报,在一艘由安特卫普开往香港、悬挂挪威国旗名为「哈佛」号(Hav) 的货轮上载有一批标明为「机器」的货物,这批货物可能是军火。「哈佛」号大约在7月1日离开苏伊士运河,估计此时将抵达科伦坡。」英国陆军部立即将此情报通知了殖民地部,并强烈建议「哈佛」号途中停靠地英国锡兰殖民地首府科伦坡的海关当局上船予以搜查。当天,殖民地部立即致电锡兰总督,要求其对「哈佛」轮进行搜查。 7月19日,「哈佛」号到达科伦坡,靠岸补充燃料食品。根据命令,锡兰殖民地当局上船进行了检查。发现「哈佛」号为一艘挪威货船,被总部位于德国汉堡的利克茂轮船公司(Richmer's Line)租用,执行安特卫普——香港航线,船上装载着约100吨重的武器弹药,货物清单清楚的标明为武器弹药,货运目的地为广州。由于德国、挪威均为「对华武器禁运协定」的非签字国,且船上各种手续齐备,锡兰殖民当局无正当理由将武器扣留,只得放行。7月24日,「哈佛」号离开科伦坡继续航行。 为防止「哈佛」号避开科伦坡的搜查,英国殖民地部还在7月21日分别致电沿途的英国海峡殖民地与香港殖民地总督,命令他们在该船经过时予以盘查。 1924年7月25日,香港总督司徒拔给英国殖民地发来电报,询问「如果这艘船到达香港,你希望我扣留军火吗?我得到的建议是,在法律上我有这个权力。」但司徒拔也表示了担心,「由于这些军火是公开装载在一艘未参加武器禁运协议签字国的船只,且发运自同样是非武器禁运的参加国,在采取行动前我需要你的指示,因为这有可能产生外交上的后果。」 英国外交部的官员倾向扣留这批军火。7月30日,港督司徒拔再次致电殖民地大臣,称他得到情报,「哈佛」号可能直接驶往广州。他又一次请示「如果它先来此地的话,你是否希望我把军火扣留」,这次,司徒拔提出了他的看法,「我倾向于不这么做,因为这有可能对沙面的局势产生不利影响。」 英国外交部则态度坚决。在对司徒拔的意见所作的批示上,英国外交部官员表示,扣留这批军火不会对沙面局势产生不利影响。该批示还特别强调,「该批军火有可能提供给中央政府的敌人。鉴于我们的政策是试图阻止军火到达中国人手中,无论如何对其无动于衷也是不合逻辑的」。英国殖民地随即将外交部的这一指示迅速通知了香港总督。 8月2日,德寇西写信给汇丰银行副总裁罗斯,报告装运军火的「船只预计8月5日抵达,正常情况下将停泊在沙面附近。届时该船船长将上岸从挪威领事处获取有关报关的材料。大概当时德寇西已经觉察到了某种危险,在信中他写道,「如果由于船期延误而导致对所运货物的干涉,他看不出有何办法能提供援助」。 汇丰银行一直在紧张地关注着走私军火的动向,8月9日凌晨,亦即「哈佛」号进抵沙面附近的水面的头一天,德寇西还在打电报给总裁巴罗汇报:「现在是凌晨3:45分,货轮还未到达,但有人告诉我,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陈伯廉与「商团事件」系列之二) |